碎念《社交网络》
可能要大致对互联网,web2.0,sns有所了解,才会想看及看完这部电影。影片从头至尾就是一场官司,以此回忆facebook的创办与发展历程,导演没有加入过多的主观因素与情感因素,影片只是不带立场的陈述。这一点,很好。现实,就是这样。
不仅facebook,许多这样的公司,国内的国外的,若说起初创业还有友情,久了便是利益驱动。尽管在官司进行中,控辩双方回忆往事时偶有真情流露,但大家都明白此刻的立场。
表明立场,就不能感情用事,偶有心软心酸,不过是插曲。
所以,如果要毁掉与某人的一段友情,除了与其谈恋爱,就是与其一起创业。
从产品角度,影片中让我印象至深的,就是扎克伯格决定做facebook时,对爱德华说的那番话:男人可以在上面泡妞,而女人,很多女人都想结识哈佛的才子。(意译。。。)——这是最真实的用户需求;另外即是facebook有一定用户基数后,扎克伯格等三人对广告投放的分歧,不得不说扎克伯格在当时是很有远见的,但这种远见不是对商业模式的熟悉,而是一种天生的直觉——他知道坚持,但不一定十分清楚其中的原由,所以需要另一位合作伙伴的提点。有的人是天才,一点即通,迅速超越。
感触至深的,就是创意的抄袭。在美国,还能诉之于法律,并得到相对公平的赔偿。
国内呢?
facebook的变种:人人网、开心网、白社会、朋友;
youtube:土豆、优酷、酷6;
twitter的变种:饭否、嘀咕、腾讯滔滔、新浪微博;
新浪微博基于twitter,做了一些适应中国国情的微创新,紧接着变种在门户网站泛滥:腾讯微博、搜狐微博、网易微博。。。
之所以国内不可能出现facebook、twitter这样的神话。一是网络监管,二是不尊重创意。
于web2.0初创公司来说,首要考虑的就是,自己的产品不是一个能让巨头公司轻易复制,靠其庞大的用户基数轻易打败的产品。
不过,站在用户的立场来说,基于国外的网站,或者已被墙(facebook、twitter、google的许多服务picasa\doc、wiki、feed),或者时墙时不墙(box、Flickr),或者将被墙(Quora、google的另外一些服务),还是需要一些本土化产品,以至于让他们至少感觉自己是与世界相连,世界又是繁华而热闹的。
人生而在一种错觉中。
谎言若能欺骗一生,也就成真。
谎言若能欺骗一生,也就成真了。嗯,这句好。